隱私權政策(合作夥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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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私權政策(合作夥伴)

更新日期:2023年04月13日

 

財團法人台灣世界展望會(以下稱「本會」、「展望會」或「我們」)以協助每個兒童獲得豐盛生命為宗旨。歡迎您加入本會,與本會一同為孩子們提供關懷與幫助。

您的隱私保護對本會至關重要。當您成為本會供應商、講師或其他合作夥伴,或代表合作夥伴向本會洽商建立合作關係或履行合作事務時,本會將依本隱私權政策蒐集、處理、利用、保護和分享(以下依情境合稱「處理」)您的個人資料,並提供您對個人資料行使權利與自主決定之選項。本隱私權政策所稱之個人資料,是指能夠直接或間接識別、關聯、描述您,或可合理連結到您的資訊(又稱「資料」或「個人資訊」)。請您留意仔細閱讀以下內容。如您不認同本隱私權政策,請勿與本會建立合作關係或向本會提供您的個人資料。

關於本會如何在公益募款及網站運作過程中蒐集、處理、利用、保護和分享捐款人之個人資料,請見本會的隱私權政策(捐款服務)。關於本會在關懷與幫助兒童與其家庭過程中,如何蒐集、處理、利用、保護和分享其個人資料,請見本會的隱私權政策(救助服務)。關於本會如何蒐集、處理利用、保護和分享會內同仁、應徵者及志工之個人資料,請見本會的隱私權政策(會內管理)

 

1. 本會蒐集哪些資料

本會所蒐集個人資料之具體類別,依您所從事之合作事務內容、本會內部管理需求及相關法規要求等而定。

 

1.1 由您直接提供的資料

1.1.1 合作夥伴基本資料:當您於本會洽商或建立合作關係時,您將提供您的基本資料,例如中英文姓名、聯絡電話、電子郵件(Email)、地址、職位、專業技能、證照等資訊,具體將依合作內容而有所不同。

1.1.2 契約及付款資料:如您與本會訂定契約,或從本會取得給付款項,您將需提供相應個人資料,例如您的身分證號、金融帳戶名稱、金融帳號、存簿封面影本等。

1.1.3 合作管理資料:當您與本會展開合作時,依合作內容和本會管理需求,您可能需提供相應個人資料。例如,若您向本會出租房屋,您將需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明等資料;若您代表交通業者向本會提供駕駛服務,您將需提供駕照等資料。

1.1.4 您主動提供給本會的其他資料,例如您可主動提供關於您個人的更多資訊,讓我們更瞭解您的專長、背景等。

當您填寫表單或與本會合作期間,遇到以星號(*)標出及以其他方式標明為必需提供之資料,係本會合作管理或遵守法律規範所必要。例如,如您未提供付款資料,本會將無法完成付款作業。

 

1.2 本會自動產生之資料

1.2.1 合作夥伴管理紀錄:在合作夥伴選任及合作事務進行過程中,本會將於內部作成各項紀錄,例如供應商資料檔案、會議紀錄等。

1.2.2 財會紀錄:本會為與您相關之款項往來,將製作並保留必要財會紀錄。

 

1.3 本會自第三方蒐集之資料

本會基於合作管理需求,可能自您的任職單位、親友、政府機關、外部業者、網際網路等取得與您相關的資訊,例如:

1.3.1 本會可能自您的親友、任職單位、網際網路等管道,等取得您的基本資料、聯絡方式、專業背景等。

1.3.2 本會可能因財會作業,從政府機關、您的銀行等,取得您的所得申報結果、金融帳戶狀態等資訊。

請留意,前述政府機關、其他業者等對您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或利用,不適用本隱私權政策(詳見下文第8條「第三方機構」)。

 

2. 本會處理資料之目的、方式與法律依據

本會為合作管理相關目的利用您的資料,具體詳如下述。

 

2.1 合作夥伴選任與管理

本會基於履行您與本會間契約之必要、應您之請求採取締約前步驟之必要,遵守法律規範之必要,履行法定義務之必要,利用公開/一般可得資訊,和/或本會從事營運活動之正當利益,為下列目的蒐集和處理必要資料:

2.1.1 合作夥伴選任,包括與您聯絡、與您洽談、作出合作決定等。

2.1.2 合作夥伴管理,包括建立供應商檔案、履行契約、給付款項、合作事務管理等。

2.1.3 將您的資料移轉至世界展望會國際總會和各國分會、合作夥伴或供應商所在之第三國,並作相應儲存與處理。更多資訊,請見下文第6條「資料跨境傳輸」。

 

2.2 完善本會管理與服務

基於本會與您的合作契約、您的同意和/或本會從事營運活動之正當利益,本會為下列目的蒐集和處理必要資料:

2.2.1 評估與您的合作狀況,以利本會完善內部管理制度、提升營運成效。

2.2.2 徵詢您對本會各項制度或服務內容之反饋意見,以利本會提升內部管理或對外服務。

 

2.3 遵守相關法規

基於相關法令規範、增進公共利益、本會維護自身權益之正當利益,和/或保護您或他人重要利益之必要,本會為下列目的蒐集和處理必要資料:

2.3.1 履行本會所負的法定義務,例如依稅務法規為您申報所得。

2.3.2 遵守有權管轄法院或其他政府機關之要求,例如配合司法機關之案件調查等。

2.3.3 建立、行使或防禦法律上的請求,包括尋求法律建議。

 

2.4 宣傳和推廣本會慈善服務

為宣傳和推廣本會之慈善服務,使更多民眾瞭解本會之公益事業,協助需要幫助的兒童募集更多資源,本會基於您的同意,和/或您對本會之肖像權授權契約,為下列目的蒐集和處理必要資料:

2.4.1 徵得您同意後,對您進行採訪,撰寫您協助兒童之感人故事,並公開發表。

2.4.2 徵得您同意後,拍攝您的照片、影片,並用於本會實體或電子文宣管道。

 

2.5 其他目的

經您同意或具備其他法律依據時,本會可能為其他目的蒐集和處理您的資料。例如,本會可能為協助公益學術研究,將您的資料以無從識別您的身分之形式,提供予公務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用作研究或統計。

 

3. 資料儲存期限

依資料蒐集目之需要,相關法規之要求、或其他正當目的需求(例如維護本會的權益),本會將持續保留您的資料。本會不會在相關目的需求或法規要求之必要範圍外保存您的資料。資料的具體儲存期限視個案情形而定,但通常依下列因素判斷:

(a) 資料之性質,及其蒐集和處理目的。您的資料的保存期限,通常取決於本會提供本會服務時的資料需求。例如,在您與本會合作關係存續期間,本會將持續保存並利用您的基本資料。

(b) 法律原因。某些情形下,本會將因法律原因保存您的資料,當您提出刪除個資請求時亦是如此。例如,本會依法規要求,須將與您有關之財會資料等保存至少10年。

(c) 內部作業需求。某些情形下,本會可能因內部作業需求而儲存資料。例如,當本會有重複與您合作之需求時,本會會將您的基本資料(例如姓名、聯絡方式、專業技能等)繼續保存一段時間,以利短期內再次與您洽詢合作。

當本會不再需要保存您的資料時,本會會將您的資料自本會內部移除或去識別化,這可能需要一定處理時間。除本隱私權政策另有說明、或相關法規另有規定之情形外,當資料蒐集目的不再存在時,本會不會以能識別您的方式利用該資料。

 

4. 本會如何分享資料

本會不會將您的資料出租、出借、交換或出售給任何第三方。您的資料只可能被下列第三方存取。

 

4.1 公務機關及其他機構

本會依法令規範、政府機關要求或與您合作的內容,須將您的資料提供予政府機關。例如,您自本會收受款項後,本會須將您的所得向財政行政主管機關申報。

 

4.2 本會的服務供應商

本會由第三方業者協助營運服務。這些第三方業者僅在本會有所指示時,為本會服務相關目的(例如提供資訊基礎設施等),依指示處理您的資料。本會以合約要求這些業者採取適當組織性及技術性措施,保護資料安全。這些第三方業者包括:

4.2.1 本會與物流業者合作,向您寄送文件、紙本通知等。

4.2.2 本會舉辦活動時,可能委託運輸業者或旅行業者協助交通、護照、簽證等事宜。

4.2.3 本會使用第三方雲端軟體服務和線上服務,協助本會內部資訊管理(例如記錄與您的往來通訊等)。

4.2.4 本會以您的故事為素材的報導和宣傳資料,可能委託外部廠商編輯和後製。

 

4.3 本會的其他合作夥伴

本會基於組織各項活動等需求,可能與其他合作夥伴展開合作,並在必要範圍內向其提供您的個人資料。本會之合作夥伴包括:

4.3.1 本會可能將與您合作之狀況,向世界展望會總會或其他國家分會報告。

4.3.2 本會舉辦活動時,協助您向保險業者購買保險、向交通業者訂購票券、向住宿業者預定及辦理住宿等。

4.3.3 本會與您之合作,可能由獨立第三方(例如公證人等)進行見證或參與。

請留意,上述合作夥伴對您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或利用,不適用本隱私權政策(詳見下文第8條「第三方機構」)。

 

4.4 捐款人、受助者及一般民眾

依您的工作內容及意願,您的個人資料可能提供給捐款人、受助者或一般民眾。例如,如您應邀進行演講,您的資料可能作為演講活動資訊之一部分,在本會網站上公開,以便活動報名者瀏覽參閱。徵得您的同意後,本會可能將您的感人故事、照片、影片等對外公開發表。

 

4.5合併方

若本會與其他財團法人合併,您的個人資料可能作為本會資產之一部分而移轉予合併方。本會將於移轉前通知您。資料移轉後,可能適用不同的隱私權政策。

 

5. 資料安全

您的資料安全對本會至關重要。雖然目前沒有100%安全的網際網路傳輸方法或電子儲存方法,但本會仍致力於採取組織上和技術上的適當措施(包括對資料作加密和/或假名化處理,以及內部權限管控制度等),維護資料的機密性、完整性與可得性,保護您的資料免受未經授權之存取、洩漏、損毀、滅失、篡改或其他侵害。

雖然本會致力於保護您的個人資料,但無法完全消除安全侵害之固有風險。本會已備有資料侵害應變程序,並將於侵害事故發生時,依法通知您並通報相應主管機關。

 

6. 資料跨境傳輸

本會與世界展望會國際總會及各國分會密切合作,在全球範圍幫助困境中的兒童。您的資料原則在台灣境內儲存與利用,但依您所處的地區、接受協助之內容,以及本會之內部作業安排,本會可能需要將您的資料傳輸至其他國家或地區(即「第三國」),當地的隱私保護法規要求可能與您所處國家不同。當本會確需移轉您的資料時,本會將遵守相關法律規範,並採取安全維護措施確保您的資料獲得充分保護。

若本會將您的個人資料自歐洲經濟區(EEA)移轉至第三國,本會將至少採取下列措施之一,以確保您的資料於移轉後所受保護與EEA境內相當:

(a) 該第三國已獲歐盟執委會適足性認定(adequacy decision),亦即,歐盟執委會已正式認可其對個人資料提供適足保護。

(b) 本會使用歐盟執委會制定的標準契約款(SCC),以確保位於該第三國的資料接收者依契約須對您的資料提供適足保護。

如您想要瞭解安全維護措施的更多資訊,可透過下文第10條所列管道聯絡本會

 

7. 您的權利與選擇

 

7.1 您的當事人權利

您作為資料當事人享有諸多權利。您可行使的具體權利視本會蒐集、處理和利用資料的依據及相關法律規範而定,通常包括:

7.1.1 近用權:您可向本會要求存取您的個人資料、取得資料複製本,並提供資料處理之相關資訊(例如處理之目的、資料之來源、您的權利等)。

7.1.2 更正權:您可要求本會更正您認為不準確的資料,以及補充您認為不完整的資料。

7.1.3 刪除權:符合法定條件時,您有權要求本會刪除您的個人資料。

7.1.4 限制處理權:符合法定條件時,您有權暫時或永久限制本會處理您的個人資料。

7.1.5 拒絕權:符合法定條件時,您有權拒絕本會處理您的個人資料。

7.1.6 資料可攜權:如您當地個資保護法律規定了此一權利,在符合法定條件時,您有權要求本會以結構化、機器可讀、普遍使用的電子格式將您的個人資料提供給您,或在技術可行的範圍內傳輸給第三方。

7.1.7 不受自動化決策拘束之權利:如您的個人資料被用於全無人工參與的自動化決策(包括剖析),且決策對您有法律效果或類似重大影響,您有權不受此等自動化決策的拘束。

若本會依據您的同意而蒐集、處理及利用資料,您可隨時撤回同意。但請留意,您撤回前的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合法性不受影響,且您撤回同意後,本會可以基於同意以外的其他法律依據處理及利用您的資料。

如您欲行使當事人權利,可透過下文第10條所列管道聯絡本會。本會將在法定時限內回覆您的請求。為保護您的隱私,本會可能需先行確認您的身分。

若本會的回覆未能充分回應您關於隱私保護或資料利用之疑問,本會希望能透過持續溝通解決您的問題。但您亦有權也可以向本會/您所在地的資料保護主管機關提出申訴。

 

7.2 行銷訊息

依據您與本會的契約或您的同意,本會可能將您的個人資料用於行銷,例如向您寄送本會電子報等。您可隨時拒絕本會為行銷目的處理您的個人資料,按照訊息中說明的取消操作方式,拒絕接收此類行銷訊息。您的取消操作可能要稍候才能生效,但本會將儘快更新您的設定。請留意,您取消接受行銷訊息後,仍可能收到本會的其他訊息,例如本會人事管理相關通知等。

 

8. 第三方機構

本會營運過程中,將與第三方機構相配合(例如政府機關、保險業者等)。但請留意,該等第三方對您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或利用,不適用本隱私權政策。本會無法控制該等第三方之隱私保護狀況,也不對此承擔任何責任。本會建議您及時瞭解相關第三方的隱私權政策。

 

9. 隱私權政策更新

本隱私權政策將因應需求不定時更新。本會會將更新版本刊登於本會網站「隱私權政策」頁面,或以其他適當方式向您通知。若本隱私權政策有重大調整,本會將依法向您通知,例如在更新生效前,向您寄送Email或紙本通知,或於本會系統內相關頁面發布公告。若您在更新生效後維持與本會之合作關係,本會將依更新後的隱私權政策蒐集、處理、利用、保護和分享您的個人資料。

 

10. 聯絡本會

如您對本隱私權政策有任何疑問,可透過如下方式聯絡本會:

台灣世界展望會
TEL:(02)8195-3005
信箱:pr@worldvision.org.tw
地址:116010 台北市文山區保儀路129號5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