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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世界展望會社工實習申請作業說明

事工發展處 2023.04.12

 

一、依據:「台灣世界展望會社工實習教育辦法」

 

二、目的

秉持培育社會工作專才價值信念,提供實習機會,協助有志於從事社會工作專業之社會工作相關學系所學生將學校所學理論,透過實習行動,運用與發揮社會工作專業,並使實習學生認識本會服務事工,社工員角色與職能,進而規劃社工生涯之預備。

 

三、申請資格

(一)大專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系所三年級(含)以上;或修習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應試社會工作學分班者;或研究所在學學生。

(二)須修畢社會工作概論、社會工作直接服務(含個案工作、團體工作、社區工作)等必修科目。另外,曾修習兒少社會工作或家庭社會工作或原住民社會工作等相關課程者更佳。

(三)研究生需能獨立提出研究專案實習計畫,並遵守「台灣世界展望會研究申請流程與相關說明」者。

(四)已詳閱本會隱私權政策,並同意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之事項。

 

四、實習地點與實習名額

本會招收實習之中心與名額,約每年10月中旬於本會官網公告,各中心暑期實習、期中實習之實習生至多招收2名,本學年度招收實習生資訊,請點選檔案下載。

 

五、實習類別與申請方式

(一)實習窗口

本會中心督導為實習窗口,實習申請相關作業,請學校老師逕行聯繫之。

(二)申請資料:由學校發函向本會中心/區辦提出申請。

1.檢附學生個人履歷表(含照片)、自傳、實習計畫和成績單。

2.方案實習:除檢附學生個人履歷表(含照片)、自傳外,尚須檢附方案實習計畫。

3.研究生專案實習:除個人履歷表(含照片)、自傳、實習計畫外,尚須檢附研究計畫或專案計畫書。

(三)申請受時間:以郵戳為憑。

1.暑期實習:每年1月1日至1月31日。

2.期中實習、方案實習與研究生專案實習:

 (1)上學期:每年04月1日至04月30日。

 (2)下學期:每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

(四)面試與錄取通知

1.面試:申請截止日後一個月內,本會中心督導完成實習申請資料書面審核,書面審核通過者,中心督導聯繫學校安排學生面談事宜。

2.錄取:面談結束後一個月內,本會中心、區辦發函/通知學校面談結果,錄取者才劇本會實習生資格。

(五)實習合約

1.實習開始前兩個月前,本會主則實習業務部門(事工發展處)發函各校簽訂合約。

2.合約書以本會實習合約書為簽訂版。

 

六、實習期間與實習內容

由本會中心督導依本會「社會工作實習教育辦法」與實習生、學校實習老師共同討論訂定。

 

七、實習成績評量:依各校實習成績考核表。

 

八、本會主責實習部門聯絡資訊

電話:02-8195-3030分機6001孫小姐,6025徐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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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隱私權政策(會內管理)